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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四个更”为教育优质均衡“画像”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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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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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不懈努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已进入决胜阶段。”今天,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田祖荫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在决战基本均衡的同时,扎实推进优质均衡。”

“从‘基本’到‘优质’,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田祖荫表示,与基本均衡相比,优质均衡的内涵集中体现为“四个更”。

一是全面发展的理念更鲜明。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二是标准化建设程度更高。在补齐短板,解决大校额、大班额问题的基础上,加快提档升级,做到“校校达标”“项项达标”。

三是教师队伍更强。努力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切实提高教师待遇保障水平,落实好教师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确保城镇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有更多好老师。

四是人民群众更满意。“指标合格了,人民群众不满意,这不是真合格。只有指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双合格,才是真正的优质均衡。”田祖荫说道。

2019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启动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为确保“四个更”的标准落实落地,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提出了30多项具体指标和标准要求,并印发了评估认定规程。

“目前,各地积极响应,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出台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正结合实际制定推进计划。”田祖荫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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