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就业培训  创业

【政策解读】2020年阜阳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解读

  • 来源:互联网
  • |
  • 2020-07-10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今年的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中小学招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关系社会民生,关系到到教育的健康发展。入学的机会公平是教育起点的公平,也是最大、最重要的教育公平。今天,市教育局发布了《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阜教基〔2020〕15号)和《关于印发阜阳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教基〔2020〕14号),为了让各位家长全面了解今年招生入学工作政策,做好孩子入学、升学、转学准备,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政策依据

2019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在完善招生考试制度中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健全联控联保机制,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2019年7月2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强调公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2020年3月16日,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把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严明政治规矩,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搞“土政策”、打“擦边球”。要站在从严治党、从严治教的高度,深刻认识、坚决维护考试招生纪律的严肃性。把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升到从严治党的高度加以贯彻落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0〕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拟定了2020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

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要点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报名条件、招生办法、工作要求五个方面的内容。现在主要讲以下四个方面变化或要求。

(一)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乡镇寄宿制义务教育学校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在县域内确定招生范围。三区所属的民办学义务教育学校在三区招生,三区之外其他县(市)所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本县(市)域内招生。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跨县域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条件与公办学校一致。

(二)稳步推进网上报名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皖教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李志民军管包头
  • 编辑:王晓平
  • 相关文章
友荐云推荐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