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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辰食品IPO过会 发审委追问是否与圣农食品存利益输送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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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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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7月19日讯 证监会发布的《第十八届发审委2019年第83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显示,青岛日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辰食品”)首发申请获通过,保荐机构为广发证券,会计师事务所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公开资料显示,日辰食品主要从事复合调味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主要生产酱汁类调味料、粉体类调味料以及少量食品添加剂,共三大类千余种产品。

  日辰食品此次IPO,拟于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466万股,募集资金2.88亿元,其中2.06亿元用于“年产15000吨复合调味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623.76万元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3540.34万元用于“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发审委会议对日辰食品询问的主要问题如下:

  1、发行人报告期内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综合毛利率较高。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调味品行业上市公司大部分以经销模式为主的情况下发行人选择以直销为主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发行人综合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及类似产品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3)销售费用率显著低于同行业公司且不断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4)经销模式毛利率高于直销模式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并说明对发行人客户销售真实性核查的方法及结论。

  2、发行人报告期收入增长较快,向第一大客户圣农食品销售收入金额及占比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客户日盈食品为发行人的关联方。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向日盈食品、圣农食品销售产品的背景、原因及必要性;(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有客户股份及发行人客户的关联方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为行业惯例,圣农食品实际控制人通过其控制的股权投资机构及其管理人入股发行人的原因、商业合理性及价格公允性;(3)发行人与圣农食品、日盈食品是否存在长期的业务合作协议或特殊利益安排,在主要合同条款、信用政策、结算及收款方式与其他客户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4)报告期各期对圣农食品及日盈食品销售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情形;(5)发行人与圣农食品、日盈食品的交易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是否对圣农食品存在重大依赖。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l)博亚国际历次受让发行人股份以及境内企业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是否需要履行外汇登记程序,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2)博亚国际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境内主体的资金往来是否符合外汇和税收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存在被处罚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及子公司、经销商、原材料供应商是否取得食品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批准或许可等;(2)发行人在食品生产、流通、原材料采购及添加剂等各个环节的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3)报告期发行人是否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食品安全事故,是否受到相关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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